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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记得要出具缴存证明

作者: 文章来源:珠江时报 更新时间:2013-08-21

 

本月初,市民余小姐从云浮转到佛山工作,新的单位继续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但需要余小姐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办理该手续有哪些程序,办理过程中又需要注意什么?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市内转移,二是转出市外,三是市外转入。
 
市内转移的话,手续比较简单,只要用工接收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即可。转出市外的,就需要到佛山五区任何一个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提交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市外接收单位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的接收函,接收函内容要写清楚接收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这样才可以将个人明细资金准确转出外市。
 
而市外转入的话,则先由用工接收单位申请办理开设账户,开设后,再由职工个人带上身份证和对账簿到业务窗口申请出具接收证明,然后到转出地办理转入手续。提醒一下,在办理过程中最好能同时提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贷款、提取情况证明,今后办理贷款等业务就可延续职工的缴存时间了,如不能提供的,缴存的时间就要重新开始计算。
 
延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有什么好处?相关规定显示,在佛山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至少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含1年),才有资格申请。